温州洞头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第三期招聘编外人员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5日——6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区人事考试中心(洞头区北岙街道人民路16号三楼会议室),报名联系人:庄丽琴,联系电话:63489769。
(相关资料图)
3.报考人员应认真填写《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业单位(国企)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报考岗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书、工作经历相关证明等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处不提供复印),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4.关于报名的相关规定:
(1)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现为我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人员不得报考;自动离职未满1年、被劝退未满3年、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编外用工人员不得报考;列入编外用工招考“黑名单”,且未解禁的人员不得报考。
(2)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解除劳动关系,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4)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的毕业生,并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其学历视为与大学专科同等;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其学历视为与大学本科同等。该类人员可以报考符合专业要求,学历要求为大专及以上的职位。
(5)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6)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参加报考。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7月15日前不能按规定取得应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7)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8)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标签: